关于《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》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
2020-12-31
浙矿联〔2020〕37号
关于《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》团体标准
征求意见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管理,维护消费者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,提高公众对温泉的认知度,以标准化创优温泉产业营商环境,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牵头制定《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》团体标准。
按照有关团体标准工作程序,现将《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示期间,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研读,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《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返回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秘书处。逾期未回复,按无意见处理。
联系人: 汪淼
联系电话 : 0571—85212655 13656813736
电子邮箱:4153050@qq.com
附件:
3.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请下载
关于《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请下载
浙江省矿业联合会
2020年12月31日
联系电话:0571-87790833 手机号码:13325712221 Email:wzchlawyer@sina.com 网址:www.zjmining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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